第一条 为了促进学生学术交流,提高学生的学术交流能力,加强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的规范化管理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学院鼓励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各类学术会议,具体规范要求:
(一)规范性:出具会议邀请函;
(二)专业性:会议主题应与学生本人学科、专业和研究方向一致,具有专业性和学术性;
(三)高端性:会议类型为国际性或全国性高质量学术会议;
(四)参与性:以文入会,提交会议论文,并被收入论文集。
第三条 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实行审批管理制度,本人须于会议召开前履行审批手续。具体程序:
(一)个人申请,学生填写、提交《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学生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审批表》(见附件,以下称《审批表》;);
(二)导师审核,并在《审批表》上出具审核意见;
(三)学院审批,由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在《审批表》上出具审批意见。
第四条 学生于会议结束后,应在适当场合进行学术交流成果汇报。
第五条 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,学院根据国家及金沙9001cc以诚为本首页相关财务规定,报销学生往返交通费、住宿费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由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委托分管副院长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学院资助每位同学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会议次数为1-2次/年。
第八条 学院积极支持学生参与境内外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,参加国际会议者,遵照学校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相关手续。